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

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学院事业规划管理、重大专项管理、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、艺术教育发展战略规划与研究等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负责学院章程起草并按程序报批,对学院章程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估咨询。

二、负责收集、整理、研究国家政策和国内外高校教育信息及改革动态,研究制定学院中、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,为学院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决策提供依据、提出建议。

三、负责学院“新建湖南艺术学院”的申报、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,协助相关专家做好各项评审及成果申报工作。

四、负责撰写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。

五、负责“湖南演艺职业教育集团”及“校企合作”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。

六、负责统筹组织对口支援与国内外合作交流工作。

七、负责校友会日常工作,广泛联络校友,建立校友信息库,开通网站,建立校外校友联谊会,为校友服务学院、宣传学院、支持学院发展营造良好条件与氛围。

八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